湖北省十堰市水产局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检查

   日期:2022-11-28     浏览:191    
3月29日上午,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市水产局立即行动,联合城区渔政执法部门对市区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开展了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规定,正规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需要经过申请,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取得标识标牌和相应的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贩运、展览等经营利用。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市区主要集贸市场和展演场所。在老虎沟市场,检查了14家摊位,其中有4家经销大鲵,均取得了标识。在市人民公园,执法人员检查了动物园和水族馆水生保护动物办证及场所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应办理许可证展览而未办证的行为,要求两家水族馆负责人立即整改,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业主市人民公园,要求市人民公园督促其整改,并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科学饲养,完善动物养殖制度和档案。

同时,市水产局要求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对本辖区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排查,规范其行为,对无证驯养繁殖的坚决取缔,未取得标牌标识等从事经营利用活动的依法从严查处,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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