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中旬天气转暖时,正是抱卵梭子蟹生子、幼蟹成长期,一般持续至6月中旬左右。这段时间也是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重要保护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规定,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渔船作业。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n2018040121090049.jpg"> 连日来,渔政执法人员忙着做好禁渔前的宣传引导工作。昨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舟山国际水产城活鲜码头,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梭子蟹渔业资源的通告》张贴在码头、交易区等渔船及相关从业人员密集的场所。《通告》刚刚上墙便引来了交易区务工人员的关注,他们站在通告前讨论、拍照,执法人员现场为他们讲解禁渔时间表。 梭子蟹禁渔期内,渔业执法部门将不定期检查捕捞船、渔运船、门市部、市场。渔业部门提醒广大渔民,禁渔期内,若有渔船误捕了抱卵梭子蟹,请予以放生。违规捕捞、销售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没收货物或罚款,违规渔船最高罚款5万元。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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