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通知》(农办质〔2020〕12号)文件要求,9月10日至12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及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一行5人来我市开展水产品抽样监测工作,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名执法人员全程陪同并协助开展此次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采取现场打捞、采样、制样、封样的方式进行。对我市赣榆区、连云区共计6家水产养殖企业进行了抽检督查,抽检的水产品种主要为鲫鱼、鳙鱼、花鲢、南美对虾、大菱鲆等,抽检样品共计14个,监测项目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地西泮等违禁药物。 此次监督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协调,市支队认真协助落实,指派执法人员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抽检工作。在抽检过程中,支队执法人员借机对抽检单位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养殖户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出处: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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