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工作,坚持人、物同防,严防死守,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加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坚决斩断病毒输入链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冷冻肉制品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的培训和管理,根据《关于配合做好全市进口冷链食品及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进口冷链食品和工作人员信息的函》以及《关于开展全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1月12日,睢宁县市监局组织召开全县全县进口冷链食品及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就加强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管理、严格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有关事项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n2020111410152784.jpg[/imG] 会议提出,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藏冷冻仓库、商场超市、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客货运场站、冷链物流、外卖快递等行业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无防护状态下与上述人员直接接触或参与相关工作的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每周进行一次核酸采样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会议要求,要审慎进口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确有必要进口的,务必于该食品到达睢宁前24小时向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禁购进无任何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要建立完善购销货台账,加强产品追溯管理;进口畜禽肉类食品应当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对于进口水产品,直接从省内进口商采购的,应当从进口商索要《合格证明》;从省外购进进口水产品并在省内销售的,购货商应出具《合格证明》。 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要积极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核酸采样检测工作。各基层分局、市场管理方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用人单位管理职责,建立核酸检测记录台账,加大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会上,花园农贸市场、旭旺超市和部分农贸市场商户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和公开承诺。(出处:睢宁县人民政府)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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