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些鱼塘的水面上悬挂着捕鸟网,造成野生鸟类触网被困死亡。遂联合昌吉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并邀请新疆臻冠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鉴定专家共同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n2020113008574558.jpg"> 在对二十余个相邻鱼塘调查发现,有十余个鱼塘水面上方均悬挂着非法捕杀野生鸟类的捕猎网。面积超过十亩的鱼塘上,少则设置1道网,多则设置2至3道网。 一道道捕鸟网横贯鱼塘中部,透明纤细而又坚韧的网线很难被飞翔中的鸟类发现,一旦撞网,几乎没有逃跑的可能。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2020113008574920.jpg"> 被困死的野生飞鸟长时间悬挂在网上,大多已经干枯。调查组人员将缠绕在飞鸟身上的网一根根割断后,才将鸟取下。 经过4个多小时的现场勘查,二十余道捕猎网上共查获28只已死亡的不同种类鸟类。 经专家现场初步判定,28只鸟类死体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只,其中黑耳鸢1只、长耳鸮6只;“三有”保护动物18只,包含灰背鸥、三指鹬、鸬鹚三种;另有2只飞鸟死体因肢体缺损严重已无法辨认。 调查组立即责令养鱼场负责人将所有非法架设的捕猎网当场拆除。 养鱼场业主高某某因涉嫌非法猎杀国家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带回接受调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开展进一步侦查。 据了解,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杜绝此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情况再次发生。 该院表示,将加大对偏远乡村区域村民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村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 来源:庭州检察(昌吉州检察)、新疆法制报 昌吉市人民检察院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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