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2020年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销毁活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本次活动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主办,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承办。本次活动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要求,严厉打击震慑违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扩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执法机构及新闻媒体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本次销毁活动。 n2020121610442517.jpg[/imG]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讲话 2020121610443015.jpg[/imG]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梁雄致辞 2020121610443681.jpg[/imG] 工作人员宣誓 据了解,多年来各级渔业部门高度重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珍贵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强化执法监管,支持科学研究,开展繁育救助,广泛开展宣传,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特别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野生动物贸易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会同公安、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滥食行为。截至目前,全国渔业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多万人次,封控隔离水生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超过9900处,停业整顿违规经营利用商户468户,查封经营场所62处,查获违规交易水生野生动物近8687只、制品1768余千克。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使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020121610444192.jpg[/imG] 活动中待销毁的罚没玳瑁制品 2020121610444645.jpg[/imG] 活动中待销毁的罚没唐冠螺制品 2020121610445243.jpg[/imG] 现场等待被无害化处理的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 本次活动共销毁砗磲、玳瑁、唐冠螺等水生野生动物制品60余吨。本次活动举行将进一步彰显我国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保护意识,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本次销毁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公证部门和媒体等相关人员全程见证销毁过程。(出处:中国水产杂志社)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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