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算是帮我们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这下大家都能过个好年了!”1月8日上午,在滴水成冰的鱼塘养殖现场,江苏兴化市沙沟镇时堡村村干部看着季某某在自愿退出鱼塘的承诺书上签字,对兴化市法院领导刘加防、梅家锦带队的一行执行人员说道。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n2021011309435258.jpg"> 事情要从2020年3月份说起。因本村村民季某某在900亩鱼塘到期后拒不让出,后续承包人无法进场养殖,沙沟镇时堡村村民委员会一纸诉状将季某某告上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季某某以其养殖亏损、家庭困难等原因,提出免费再让其养殖2年的诉求。法庭认为其请求无法律依据,于6月份作出判决,要求其限期让出鱼塘。村干部拿着判决书,多次到鱼塘现场要求季某某主动退出鱼塘,也找亲属朋友做他的思想工作,都遭到了季某某的拒绝。无奈之下,村委会向兴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2021011309435650.jpg"> 该案受理立案后,执行人员即前往涉案鱼塘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张贴限期腾让鱼塘的公告,要求季某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当事人置若罔闻,并扬言要采取暴力行为阻碍执行,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执行行动。 因存在鱼塘面积大、腾空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潜在风险点多等因素,在执行行动前,院领导梅家锦带领具体承办人员前往沙沟镇,与镇村领导一起会商,就当事人如果暴力抗法、如何合理价格变卖水产品、如何处置当事人生产生活用品等问题一一制定工作预案,力争将执行风险降到最低,并务求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 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500)this.width=500" src="https://www.zgny.com/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upload/news/2021011309440071.jpg"> 周密部署后,1月8日清晨,随着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加防一声令下,20名干警冒着零下8度的严寒直接奔赴涉案鱼塘。在庄严的法律和强大的执行阵势面前,当事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当场写下了限期自动退让鱼塘的承诺书。 “这次现场执行让季某某如期让塘,确保下一轮承包人能在春节后及时进场,不用担心错过了鱼苗投放期。同时也让其他承包户知道不按合同办事、赖着不走是行不通的,给我们村干部减轻了不少压力,我们打心底感激!”沙沟镇村干部欣喜地说。“法院执行得及时,没让老季做出过激行为,也让我们明白,不论是包塘养殖还是做生意,都得依法按章办事!”围观的群众也纷纷为执行干警们竖起了大拇指。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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